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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“追债”受处分

2024-07-22 12:36 作者:wb01

公安局为不法商人“追债”,四警察受处分。新X代公司追究始作俑者贵州XX生物公司董事长冉某“诬告陷害”的刑事责任。

来者不善

3月21日,遵义务川县的警察卢某给新X代控股公司领导打来电话,说是已经来北京办案,要求公司领导配合调查“涉嫌合同诈骗”的问题。

当时,公司领导徐先生正在外地出差,不能见面,建议与他律师先聊,说明情况,并配合提供资料。

遭到警察的断然拒绝。

此后的10多天内,卢警官等公安人员反复来电话,狂轰滥炸,必须要公司领导见面做笔录。

警察还带了6-7人突然来到该单位,没有见到该公司领导,要求单位人员写材料。

警察的行为对“新X代”公司形成了巨大的压力。

离奇办案

2022年,“新X代”与“贵州XX生物科技公司”董事长冉某签订了赴美《上市辅导协议》。冉某一直拖欠“新X代”辅导费不付,按照双方合同约定,应付款加上滞纳金达170.87万元。为了逃避付款,冉某以新X代公司“合同诈骗”为由,在他老家遵义市务川县公安局报案,动用警察到北京抓人。

理由是:
      1.新X代公司作为签约主体,并不存在,完全是虚构的。
      2. 新X代公司没有做任何工作。

事实情况是:

  • X代公司是合法注册、目前存续、征信一流的企业。

  • 新时代公司为冉某的生物公司辅导上市,形成的文字材料达数万字,作为《成功案例》,装订成了一本厚厚的书籍。

  • “新X代”的全力配合并介绍朋友投资,冉某公司超3倍完成“天使轮”融资任务。

冉某突然宣布“我公司不上市了”,单方面撕毁了所有合同,拒绝按照约定向“新X代”支付欠款170余万元、兑现期权(股票)等其它待遇。为了达到目的,以攻为守,将“新X代”告到公安局,说是“签约公司不存在”,涉嫌“合同诈骗”。如果公安局抓到人、做成铁案,他就不需要付款了,还可捞到更多的利益。

离奇的是,遵义警方不去核实情况的真伪,不告诫冉某报假案的后果,就草率立案,派出多名警察到北京来蛮狠办案,这完全是违反公安部《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、违法抓人、为一方追款、讨债通知》精神的。

严肃处罚

为了避免被遵义警察带走,做成“铁案”,“新X代”领导徐先生立即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,要求认真调查,主持公道,严厉打击公安人员“插手经济纠纷、配合公司讨债”的违规行为;要求遵义地区公安局,有错必纠,对相关责任警察,明目张胆损害公信力的渎职,严惩不贷!维护法律的尊严,维护遵义的美好形象。

徐先生的举报,得到了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,公安部立即责成贵州省公安厅开展了调查。

在贵州省公安厅的督促下,遵义市公安局督察队进驻了务川县公安局,联合组成专班,开展工作。

由于公安部的高度重视,遵义市公安局立刻调查,得出结论:立案是错误的,办案是违规的,并于5月8日撤案;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某华、卢某等四名责任警察,进行了严肃处理;在公安局内部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教育整顿。

对于冉某诬告陷害、敲诈勒索,动用警察对“新X代”领导施加压力,企图不付款的行为,“新X代”已经报案,要求公检法对冉某,依法严惩。

深 度 思 考

记者在与“新X代”公司领导徐先生的交流中,徐先生认为:如果不是中央的重视、公安部的督办,发生在我们身上鸡毛蒜皮的经济纠纷,如果办成冤案,对一个企业和企业领导本身来说,后果是非常严重的,甚至是致命的,断送了企业及个人的前途。

徐先生推测,这绝对不是个案。少数警察、特别是公安局领导无视法理,如此张狂,竟敢到北京来抓人,我完全可以这样断言,在遵义地区,一定存在着滥用公权力,为坏人张目,置群众于水火的现象。本地的平头百姓,如果碰到类似所谓的案件,还有什么活路?让他们怎么相信党、依靠党?公安人员站位在维护公平的第一线,但是,这样胡作非为地破坏营商环境,为不法商人“讨债”的行为,怎能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?老百姓又怎能过上不担惊受怕,舒心的日子?

徐先生感慨地说,公检法是党的最重要的基本队伍,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是维护社会公平、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。我们的党委、政府各级领导,需要教育、管理、指挥好自己的公检法队伍,绝对不可掉以轻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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