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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滑县:“同案两判”,创业人被迫倾家荡产

2023-12-16 14:52 作者:wb01

所谓“同案两判”,一般指同案出了两种版本的判决,且相互矛盾,或者对于同一类案件,不同法院的审理结果差异很大。相对而言,同一法院出现,令人对司法公正有质疑!

滑县八里营乡李塚上一家亲生活广场:钞利超,2013年回滑县老家创业经历:租赁合同纠纷。

2020年5月19日钞利超起诉周某林拖欠房屋租金,八里营乡李塚上一家亲生活广场房租220000元/年,(2020)豫0526民初3250号判决:酌定支付:50000元房租及违约金:30000元。

 

 

2020年9月1日钞利超被李某敬及李某亮起诉拖欠房租,滑县八里营乡李塚上一家亲生活广场房租143000元/年,(2020)豫0526民初6036号判决支付:143000元房租。

 

 

当时疫情最严重的时候,同一超市,同样租赁合同案件,不过3个月,滑县法院还作出了另一版本的判决。

这样判决给钞利超造成倾家荡产!从这两份滑县法院判决直接体现出来滑县法院不公平。这种判决令匪夷所思的情景,引人追问!

同案同判,是基本原则,也是司法伦理。为了确保同案同判,2020年,最高法曾发布《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。此后,最高法又有《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》出炉,旨在更加统一法律适用,规范裁量权行使。国家司法层面对于同案同判的重视,十分提气。这应该成为司法实践中所秉持的原则。

为了杜绝这一问题,必须更加严格遵循法律适用,更加规范行使裁量权、落实诉讼规定,尊重事实、廓清疑点、严谨求证。

在司法语境中,高质量、无可挑剔的法律判决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。判决书的作出,事关司法公信力,事关群众合法利益,慎之又慎、察而又察,是题中之义。

总之,纠正“同案两判”问题,是切实维护国家法制尊严权威,确保司法公正的必有之举,丝毫不容忽视。

 

维权人:钞利群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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